“评”庆阳购房被收数万转让费,涉西安麦之策销售

       2021年12月13日,有业主通过人民网-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称,2019年7月在庆阳市鼎盛国际天润嘉苑购买了面积为108.72平米的住宅,被置业顾问胡某收取4万元转让费,还面临逾期交房问题,希望要回被违规操作的4万转让费。

      而且同时我们还发现就在同一天,也有其他两名业主也通过留言板称,购房过程中分别被置业顾问收取2万元、3万元购房转让费。业主发现,该笔购房转让费被打入个人私户,不少购房的业主都被收取了这笔费用。

      2021年12月17日,也有一位业主再留言板留言称,2020年10月份,购买天润嘉苑4栋二单元一处房产,暂定面积108.31平方米,付款时售楼处工作人员要求刷卡支付首付费用22万余,现金支付转让费5万元。该业主注意到,售楼处人员开的收据中,仅包含了首付款项,并不包括转让费。

      上述业主均提出,转让费去向不明,违反政府限价规定,希望开发商退还转让费。


       对于该事件,政府部门住建局也给与了调查和回复,并建议业主通过诉讼维权。在该事件中也涉及到了该楼盘的销售公司“西安麦之策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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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过程的“坑”,合同之外再收钱,涉嫌犯罪

      销售抓住所在楼盘当时房价走高而购房者急欲购房的心理。编造出客户预定的房源正欲转手、供应商手中冲抵工程款的房屋急需转手变现等种种理由,让客户心甘情愿地掏出额外的“转让费”。

     一些房产销售人员认为只要售房合同上的房价不低于公司的内控价,自然不会给自己惹来麻烦。然而,纸包不住火,客户也绝不是冤大头,谁都可以糊弄。

     一旦被爆出,往往无论是开发商还是销售代理公司都会陷入司法风险,最重要的还是销售人员个人更会陷入“欺诈”、甚至“诈骗”的风险被依法追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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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阳之眼评:“转让费”在法律上没有具体概念,根据该楼盘业主的情况,这笔费用为买卖合同外的,且没有票据,开发商采取某种手段故意隐瞒客观真实的事实真相,或者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事实,这就构成了民法中的欺诈行为,数额巨大的可以构成刑法中的诈骗,总之,开发商的做法属违法行为,而如果销售代理公司与开发商一致否认“转让费”操作的授权,就会让销售人员个人陷入巨大的风险之中,甚至会有牢狱之灾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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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作为受害人的业主,在维权过程中可以先与开发商和销售代理公司分别确认这笔“转让费”的授权情况,如收到否认授权给销售个人,即可向公安机关以“诈骗”罪进行刑事报案,倒逼销售人员摊牌事实,再考虑进行诉讼维权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责编:庆阳之眼/李瞾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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